公益讲座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发表时间:2024-10-23 12:00
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点,上海南游雁律师事务所汪逸璇律师前往虹口区为特殊群体开展本月公益讲座,讲座主题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讲座》。 婚姻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普遍单元,小家的安宁不仅关乎个人的发展,亦影响着社会的安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价值目标,在《婚姻法》《收养法》基础上,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婚姻家庭编共5章79条,包括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和收养五部分,本次讲座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旨在让学员了解婚姻家事法律的基本法律规定,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范围,在婚姻关系中兼顾感性与理性,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讲座内容大致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介绍婚姻家庭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主要结构,以及婚姻家庭编相较之前的《婚姻法》《收养法》做出的亮点修订。包括收养人要求变更、离婚冷静期、二诉离婚必判离、删除疾病作为婚姻无效事由、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子女抚养权分割、确认亲子关系之诉等。第二个部分对婚姻家庭编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四个要点:(1)离婚冷静期,包括程序和影响分析;(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个人财产的区别,重点解析了子女/夫妻作为身故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3)夫妻共同债务,重点介绍了其构成要件和日常生活需要所付债务的判断条件;(4)忠诚协议,介绍民法典对于身份协议的有限认可,有效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第三个部分以小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绍婚姻家庭编涉及的其他法律条文,包括彩礼能否返还、恋爱协议的认定、特殊金额的红包能否收回、日常家庭事务夫妻互为代理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抚养权分割原则、家庭主妇的离婚经济补偿等,最后一部分为学员自由提问环节。
汪律师重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了讲解,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其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分这一要点,以子女/夫妻作为身故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为例,说明了当被保险人将特定的人指定为身故受益人,该受益人大多与被保险人具有血缘、亲缘等特殊情感联系时,宜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则以场景分析的形式,帮助学员认识到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任一:具有共债合意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但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需要。 最后,汪律师对学员在婚姻家庭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汪律师呼吁大家重视家人的付出,尊重家人劳动成果,共同营造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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